2025年10月22日,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監(jiān)管局(ARE)發(fā)布了第100/2025/ARE/CNR號決議,概述了國家監(jiān)管委員會關于低功率和短程設備使用的排放閾值、范圍和頻段的決定。
該決定已于簽署之日(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將持續(xù)有效,直至下一屆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作出進一步修改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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