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俄勒岡州《無毒兒童法案》要求在俄勒岡州銷售的兒童產品的制造商如果產品的接觸或不可接觸部件中含有一種或多種兒童健康高度關注化學物質(HPCCCH),且如果特意添加濃度大于或等于實際量化極限(PQL)或者作為污染物含量大于或等于100ppm,需要進行申報。
2023年7月27日,俄勒岡州州長批準了HB3043法案,修訂了兒童產品中化學物質相關的規(guī)定,并于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以下修正案是在2015年通過的《俄勒岡州無毒兒童法案》基礎上的進一步修訂:
(1)增加了 "化學物質類別 "的定義。當局現(xiàn)在可以對清單上的一類化學物質進行監(jiān)管,而不是逐一監(jiān)管。
(2)含有規(guī)定限量或以上化學物質或一類化學物質的兒童產品制造商應在每個適用申報年度的 1 月 31 日之前向俄勒岡州衛(wèi)生局(OHA)提交兩年一次的申報。
(3)申報中新增產品品牌名稱和型號,并將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在2026年1月31日或之后的申報中需新增產品品牌名稱和型號。
(4)刪除了禁止OHA在兒童健康高度關注化學物質(HPCCCH)清單中增加五種以上化學物質的規(guī)定。
(5)危害評估自提交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制造商必須在三年期滿后重新提交危害評估。
(6)如果HPCCCH針對消費者是不可接觸的,則可能給予豁免。
定義:
“兒童產品”是指為 12 歲以下兒童制造或銷售給 12 歲以下兒童的任何以下產品或其零部件:
(1)設計或意圖促進兒童吸吮、出牙、睡眠、放松、喂養(yǎng)或飲用的兒童護理產品
(2)兒童服裝和鞋類
(3)汽車座椅
(4)兒童化妝品
(5)兒童珠寶
(6)玩具
“化學物質類別”是指根據其結構、物理性質、放射性性質或其他因素而相關或相似的一組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子類”是指一類化學物質中的一組化學物質,根據以下方面分析,它們可能具有相同類型和特定毒理學特性或其他特性的近似值:
(1)結構、理化性質、組成、計算生物活性特征和毒代動力學
(2)作用機制或模式,包括誘發(fā)分子起始事件、關鍵中間事件和其他相關體外數據和信息的相似性
(3)其他可用的毒理學和生態(tài)毒理學測試數據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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