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貿(mào)易工業(yè)和能源部 MOTIE (Ministry of Trade, Industry and Energy)于2024年1月2日發(fā)布第2024-001號公告,根據(jù)《能源使用合理化法》第15條(MOTIE公告第2023-170號),對于能效管控設備運行規(guī)定進行了修訂。
修訂內(nèi)容包括新增能效對象、強化能效標準、能效制度變更等。具體所涉及產(chǎn)品,變更要點,及強制實施日可參考下表。
新增能效對象
| 涉及產(chǎn)品 | 變更要點 | 強制實施日 |
| 干衣機 | 擴大管控范圍(從原20Kg改為現(xiàn)25Kg以下) | 2024年4月1日 |
| 洗碗機 | 新增為能效等級標記制度(MEPS) 對象 | 2025年1月1日 |
| 移動式空調(diào) | 新增為能效等級標記制度(MEPS)對象 | 2025年1月1日 |
強化能效標準
| 涉及產(chǎn)品 | 變更要點 | 強制實施日 |
| 電冷熱飲水機 | 評級標準調(diào)整;瞬時式產(chǎn)品從能效等級標記制度變更為最低消耗效率標準 | 2024年7月1日 |
| 除濕機 | 評級標準調(diào)整;標簽信息變更 | 2024年7月1日 |
| 機頂盒 | 最低消耗效率標準調(diào)整; 從能效等級標記制度變更為最低消耗效率標準 | 2024年7月1日 |
| 空氣凈化器 | 評級標準調(diào)整,應用范圍擴大(新增帶適配器的空氣凈化器, 網(wǎng)絡產(chǎn)品) | 2025年1月1日 |
變更能效制度
| 涉及產(chǎn)品 | 變更要點 | 強制實施日 |
| 電腦 | 從待機功耗降低 (e-standby) 制度轉(zhuǎn)為能效等級標記(MEPS)制度 | 2025年1月1日 |
| 復合功能設備 | 從待機功耗降低 (e-standby) 制度轉(zhuǎn)為能效等級標記(MEPS)制度 | 2025年1月1日 |
| 水泵 | 從自愿的高能效制度轉(zhuǎn)為能效等級標記制度(MEPS) 制度 | 2025年1月1日 |
| 直管式 LED 燈(外置驅(qū)動) | 從自愿的高能效制度轉(zhuǎn)為能效等級標記制度(MEPS) 制度 | 2025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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