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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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使用放射性核素鈷-60或銫-137、電子加速器發(fā)出的電子束及X 射線發(fā)生器發(fā)出的X射線進行輻射滅菌的醫(yī)療器械。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醫(yī)療產品滅菌 輻射 第1部分: 醫(yī)療器械滅菌過程的開發(fā)、 確認和常規(guī)控制要求》頁數:38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文件規(guī)定了醫(yī)療器械在輻射滅菌過程中的開發(fā)、確認和常規(guī)控制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醫(yī)療器械,但這些要求和提供的指南能用于其他的產品和設備。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質量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批準發(fā)布后 12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通報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中國WTO/TBT國家通報咨詢中心
電話: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電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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